日前,省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梳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并公开发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是深入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下一步,省厅将把好“三道关”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把入口关。加强文件识别,该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确保应纳尽纳,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二是严把质量关。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同时做好“法治体检”,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及时做好备案、公布工作。三是严把出口关。把动态清理和实时清理有机结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厅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