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厅复函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开展常州市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并要求试点工作要严守资源和能源安全底线,聚焦新型地下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创新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新型地下空间(盐穴)的开发利用目前在国内制度上尚属空白,存在权属不明晰、供应政策体系不健全等难点问题。为促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培育地方经济新增长点,助力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省厅会同常州市局、金坛区局深入调研了解矿业权人及相关服务对象政策需求,积极向省政府汇报,赴自然资源部争取支持。10月,在《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中,明确支持探索包括地下空间在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立体、组合配置,探索盐穴等特殊地下空间与土地、矿产等要素协同供应,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厅矿业权管理处 常州市局 金坛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