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厅编制的《江苏省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图集》近日印制完成,将发放有关市、县国土资源局和省有关部门、厅机关处室参考使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是依据《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针对城镇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基础设施保护范围、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重要水域周边等区域内的山体划定的保护区域。该图集根据省政府正式批复的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10市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划定方案,综合运用地图设计与编制、计算机信息处理等技术方法,整理和汇总了全省10个市、44个县(市、区)的山体资源及特殊保护区数据。该图集以县为编制单元,系统、全面、直观地展现了全省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的位置、范围及基本信息,既是一份保护稀缺山体资源的地质环境和景观生态的基础资料,也是城市规划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保护、服务产业发展布局的重要依据。(厅规划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