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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报——江苏宿迁实现查封房产“带封过户”
发布时间:2025-03-03 18:03  浏览次数:   来源:   [ ]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的朱女士购买了一套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查封房。与传统查封房产先完成解封才能过户不同,该房产在查封状态下实现“带封过户”。

 

处置查封的房产一直是不动产登记中的难点。为扫除业务办理障碍,宿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宿迁经开区法院进行协商,并与兴业银行宿迁分行进行充分沟通,制定了办理方案。

 

朱女士与被执行人高某、戚某某签订合同,以165万元总价购买被执行人的涉案房产,首付款先行支付,剩余款项由朱女士申请按揭贷款支付。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戚某某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自行处置的指定账户。随后,朱女士将首付款交到法院指定的账户,并向银行提出以查封状态的涉案房产作为抵押申请130万元贷款。经法院协调,兴业银行宿迁分行随后启动对这笔查封状态下房产贷款业务的审核程序。涉案房产完成“带封过户”和“带封抵押”后,银行随即将130万元贷款发放至法院指定账户,法院解除对已过户涉案房产的查封。在保障房产处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银行通力合作,法院全程进行资金监管、银行“带封审贷”、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带封过户”,朱女士最终顺利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带封过户”打破了查封房产强制拍卖成交的路径依赖,允许查封房产限期自行上市交易、过户登记、抵押融资,降低了成交门槛。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保障了查封期间交易、登记、融资的合法性,登记机构依据文书“带封过户”,化债完成后解除查封,助力负债群众和企业轻装简行。同时,买卖双方自行成交、资金全程监管,有效化解了不动产法拍处置周期长、成交率低、折价率高以及自行处置交易风险大等难题,提高了资产处置效率。

 

(伏晶 闫艳 曹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