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屺亭000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 0510——871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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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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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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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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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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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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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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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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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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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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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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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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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屺亭街道轸村石家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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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82112022JC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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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0/2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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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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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