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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顺明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15:14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芳桥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  9月 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芳桥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0510-8758691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沈顺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宜兴市芳桥街道华阳村村西桥西19号

320282115007JC00774

 

54.00/84.81

住宅(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9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