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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鑫安苑润和里49-601)
发布时间:2025-11-07 16:16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  字号:[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证明第0217997

邢军

抵押权

320205101238GB10025F00240601

鑫安苑润和里49-601

 

 

 

 登记机构: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锡山分中心

20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