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6006027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新坝村团结路东
登记机构: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锡山分中心
2025年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