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川路(江海饲料厂对岸)治安探头向高邮市临泽方向100米左右,路边两个荡滩之间有村民雇人取土私建房屋(地基已经打好),砖头已经运输到位,目的可能是占地养殖,不知道这些村民的行为是否违法(第二张图片里有兴化市政府发布的湿地荡滩保护条例)
网友:您好!
经实地踏勘及调查,帖中所称的疑似个人占地建房用于养殖的情况不属实,且被反映地点不在《江苏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范围内。
被反映地点位于两个坑塘之间的岸坎上,搭建的构筑物面积为20平方米,经了解是草王村村委会经召开村民议事代表会议决定选址的村庄垃圾收集点,根据环保规定必须距离村庄约500米的下风方向,并非村民个人私自建房。
谢谢!
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