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依法执政,落实国家和省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有效衔接上位规划,保障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社会经济发展,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了《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范围:分为江苏省泰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镇镇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两片。江苏省泰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镇镇区):东至356省道、南至天星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龙港路,面积为39.13平方公里;循环经济产业园:西至兴园路,东至现状河流,北至马船路,南至高港大道,面积为1.40平方公里。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2日
公示方式:
1.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s://zrzy.jiangsu.gov.cn/tztx/)
2.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滨江镇人民政府)一楼;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高永化工园区静脉产业园1号门。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滨江镇人民政府)反馈。(注明“公示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0523-87723093(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523-80721685(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公众意见征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