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节约齐抓共管强管护
近年来,我市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以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和“四全”服务模式为抓手,以开展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和“土地执法模范市”两项创建活动为重点,着力增强保障能力,持续强化资源管护,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国土资源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获全国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和2014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连续九年被评为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市。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节约集约。严格项目节地准入,从源头上选优项目。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会同发改、经信、税务、环保、规划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评审,严格审核拟扩产用地项目的亩均产出税收情况,对产出税收达标的,方予安排用地计划;对新增用地项目,对照产业和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从严控制用地规模,确保把有限的指标更多地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和优质项目的顺利落地。结合靖江市情,研究出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控、供给、活化、监管”四项机制。不断规范土地规划、计划等用地指标管理,改革分配方式,提高使用效率。对三年内将实施的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优先落实好规划空间安排。土地计划指标分配实行使用存量土地和新增指标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立体综合开发,实行高标准厂房用地计划单列制度,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亩的用地计划用于高标准厂房建设。继续推行工业用地竞价出让,启动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工作,2015年12月,在城南、城北、新桥等工业集中区安排了9个地块160亩土地共用于中小企业无条件竞价出让,宗地最高成交价达46万元/亩,以市场手段和价格杠杆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探索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僵尸企业”土地退出机制。强化新增用地全程监管,严格执行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考核企业按期建设和亩均税收情况。利用“一张图”信息系统,建立建设用地跟踪信息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公示牌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交地、动工、建设、竣工四次现场核查,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和个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切实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防止产生新的闲置用地。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通过“智能制造”向技术要空间,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市政府组织国土、经信、财政、税务等部门共同设立市企业综合治税监管平台,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的用地、税收情况实行季度更新和信息共享,为项目节地考核、评价、分析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节地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设立国土资源单项奖,将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项目按期开工竣工率、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等指标列入考核,全面综合考核节地情况。
齐抓共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着力打造土地执法模范市、土地管理模范镇、基本农田保护模范村“三模联创”工作品牌,完善各项管护机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暨“三模联创”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土地管理和执法创建等工作,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基层耕地保护、土地执法和涉土信访处置工作责任。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部署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检查,扎紧耕地保护“篱笆”。强化工作考核,将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实行“重奖重罚”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不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完善动态巡查机制,实行土地执法监察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落实“天天报、月月考”和“零报告”制度。实行土地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和法院、检察、公安、规划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土地执法合力,努力做到违法用地的早发现、快制止、严查处,连续多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加大涉土信访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积极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努力做到“小访不出部门、大访不出市”。落实涉土信访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办理涉土信访事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合理的涉土诉求。认真执行征地补偿各项法律政策规定,依法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93号令的要求,认真落实失地农民保障资金,严格监督有关保障资金的划转和使用,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真正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