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9)靖江不动产证明第000347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靖江市御水湾花园御峰2#1801
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