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
联系方式:0512-67591822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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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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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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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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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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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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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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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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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墅关镇牌楼村农民集体(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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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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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金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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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507121112JA00021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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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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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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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墅关镇牌楼村农民集体(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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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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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金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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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507121114JA11016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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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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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
公示单位: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