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苏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新征程中牢记嘱托、感恩奋进,23日,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全面提升法治保障“四个新”重大要求的能力水平为着力点、以深入破解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为落脚点,持续擦亮“法治苏州”金字招牌,为更好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了“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法治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持续实现苏州法治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坚持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聚力保障科技创新、加快推动强链补链延链、整体推进古城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促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强化重点任务督办落实等八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指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市法治建设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专章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指导法治实践,在法治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创造新业绩、探索新经验、打造新范例。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紧扣“四个新”重大部署,持续在完善科技立法体系、发展高质量现代法律服务产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打造“苏城善治”治理品牌等方面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成果。要全面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扎实开展市县法治建设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基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出台针对性改进举措,推进全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积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协调“一办四组”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重大问题,加强市、县级市(区)、镇(街道)联动协作,对各项工作任务予以节点化、项目化推进,同时优化创新法治督察方式方法,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情况强化督导,确保《实施意见》高质量落地落实。
转载自:苏州市以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