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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湖镇浦庄东街80号权籍调查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14:32  来源: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  字号:[ ]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东街80号不动产权利人房屋转让申请不动产登记和权籍调查。《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要求:调查员、本宗地指界人及相邻宗地指界人应同时到场进行指界,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本次临湖镇浦庄东街80号邻宗为临湖镇浦庄东街84号东隔壁户。工作人员于2025年3月26日向临湖镇浦庄东街84号东隔壁户寄出指界通知书约定于2025年4月3日赴现场指界,寄出同日临湖所工作人员赴现场将指界通知书的公告张贴在临湖镇浦庄东街84号东隔壁户门前。后邮政告知临湖镇浦庄东街84号东隔壁户未妥投,指界通知书于2025年4月3日被退回。2025年4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调查,经询问附近住户,临湖镇浦庄东街84号东隔壁户实际为租住户,因此宗地界线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及临湖镇浦庄东街80号权利人所指界线确定。
  依据《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5.3.2.2.2内容规定,缺席者对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如逾期不申请,经公告15日后,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及另一方所指确定的界线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