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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香街150号7幢D权籍调查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6 09:40  来源: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  字号:[ ]
 
  吴中区水香街150号7幢D不动产权利人房屋转让申请不动产登记和权籍调查。《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要求:调查员、本宗地指界人及相邻宗地指界人应同时到场进行指界,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本次水香街150号7幢D邻宗为水香街176号,工作人员于2025年2月17日向水香街176号寄出指界通知书约定于2025年2月24日赴现场指界,寄出同日长桥所工作人员赴现场将指界通知书的公告张贴在水香街176号门前。后邮政告知水香街176号未妥投,指界通知书于2025年2月19日被退回。2025年2月24日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询问附近人员,发现水香街176号为未有人居住厂区及无人看管闲杂堆放区域,因此宗地界线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及水香街150号7幢D权利人所指界线确定。

  依据《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5.3.2.2.2内容规定,缺席者对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如逾期不申请,经公告15日后,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及另一方所指确定的界线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