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开展了新《土地管理法》专题培训。邀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教授解读新《土地管理法》实施的重点和难点。分局领导,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正、副职及业务骨干;区住建局、城乡局、各板块、苏高新交发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以及分局法律顾问参加了培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周庆处长出席本次培训。
程雪阳教授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就新《土地管理法》中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认定、征地程序和主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土地增值收益的调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五项重要修改内容作了精彩的解读,并分析了在实务工作中影响较大的占补平衡、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土地闲置收回委托执法等重要制度变化。
周庆处长从认真学习领会新法规范行使权力、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做好普法宣传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环境等方面为本次培训做指导讲话。与会人员还就当前新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了十分热烈的探讨交流。
此次培训具有很强的理论性、现实性和针对性,参训人员深受启发,受益匪浅,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新《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不折不扣做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