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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17:05  来源:   字号:[ ]

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工作机制》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225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质量,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服务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特制定“容缺受理”工作机制。

一、主要内容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企业在不动产窗口办理业务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但遗漏部分申请材料;遗漏部分不影响对于登记申请主要意思表示和事项的判断的,可以由窗口人员先予受理,允许申请企业在申请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补齐补正。容缺受理机制能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减轻企业“来回跑”的负担,让广大办事企业真正感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验。

二、工作流程

(一)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审查,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补齐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引导企业填写企业容缺受理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受理窗口收件后向申请企业出具《受理通知单》,并注明容缺资料名称、补正窗口等相关内容,窗口受理人员将受理材料流转至审核人员先行审核。

(三)申请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材料,工作人员收齐补正材料后即时核定登簿并当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容缺受理事项。不动产经办机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不动产登记类型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及对应类型申请材料中可容缺材料目录,形成统一标准。

(二)及时向社会公开。不动产经办机构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做好容缺受理材料动态调整和服务企业数量对外公示。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容缺受理制度是体现政务服务便民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不动产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真正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四)加强督促检查。对本工作机制的运行和落实情况,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本工作机制的便民、利民性,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企业容缺受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