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资规发〔2020〕188号

关于协同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做优做亮“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的意见
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区税务局,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不动产登记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是企业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全面开展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创新推出以苏易登APP为代表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将不动产登记从服务大厅延伸至金融机构网点、移动至千家万户,实现抵押贷款在全市455个金融机构网点“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市通查、网上查解封,全国首创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全流程“不见面”,切实提升了利企便民服务水平,维护了企业群众合法权益,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协同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做优做亮“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基础建设,打造智慧登记最强支撑
1.整合“全周期”的基础数据资源。进一步夯实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的,要继续深入开展首次登记至现势登记以来的历史登记数据清理,删除错误数据、补正缺失数据、完善历史数据、理顺上下手权利关系及各类限制信息,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还未完成存量数据整合的,要加快工作进度、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完成国家和省的数据汇交工作。各地要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数据和不动产单元号的共享应用,积极开展基于不动产登记“一码+”的三维地籍建设试点,搭建不动产数据统计、分析、监测、监管平台,开展不动产大数据研究和人工智能加工,立足不动产大数据资源、资产属性,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土空间规划、智慧城市建设等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形成不动产大数据产业生态圈。
2.建立“全业务”的集成管理平台。已经上线的“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系统”、“互联网+不动产查控系统”、“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申报大厅、苏易登APP等服务平台,要立足“用户思维、客户体验”,进一步完善操作界面、拓展服务功能,集成房屋租赁、买卖、动态估值、司法拍卖等辅助信息模块,努力提升群众体验感、便捷感和获得感。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房屋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三部门《“互联网+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合作协议》内涵,加强技术开发和部门协调,推动建设全市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将全业务、全类型登记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实现交易、税务、登记与金融“一个平台、一个界面、一套材料”全流程线上办理,让“一网一窗一人”更加便利、可感,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3.构建“全覆盖”的信息共享网络。依托苏州市不动产登记数据中间平台,加快推进房屋交易系统、金税三期系统、法院查控系统、金融机构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全面对接和数据交换,在打破“信息孤岛”基础上,推动信息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与公检法、纪委监委、市场监管、住建、税务、教育、民政、水电气以及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提升、智能化应用,构建全市范围内数据互联、互通、互认的信息共享网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严格执行数据共享标准,强化登记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加快云技术研究和登记云建设,严防信息泄露和病毒等外来侵入,切实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
二、统一规范标准,打造利企便民最优样板
4.全面规范便民服务网点。已经签约开展“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金融机构,要参照“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的标准加强便民服务点建设,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的通知》(苏国土〔2018〕173号)“六个统一”要求,严格执行数据库标准、通讯标准和服务标准,制定管理规范、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专人办理、确保服务质量;还未签约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对接,在完成技术开发、配齐人员设备的基础上,尽快申请加入不动产登记“一点接入”平台,实现抵押贷款“一站式”办理、“全市通办”。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会同银保监部门加强对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开展考核评比,对服务良好、成绩突出的便民服务点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作风漂浮的及时通报、促其整改,倒逼业务规范、服务提升。
5.全面精简流程环节材料。充分发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的优势,以房屋交易、纳税申报、不动产登记、贷款审批等法定申请材料为基础,同类材料、环节整合归并,没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或者通过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当事人申请事项和各部门询问、确认、告知事项集成至一张申请表上;进一步推广《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在不同登记类型中的实践应用,同步建立服务对象信息备案数据库并定期更新,避免服务对象反复提交共性材料;各部门特别是“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应当编制统一的全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交房交证、交验交证、交地交证”“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等改革举措的衔接,推动原有流程优化再造,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6.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统一采用CA认证技术,确保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严格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发、收、验、变、存、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支持线上线下的验证、查询、打印等功能,加快探索研究二三维一体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管理规范》,着力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建设,在实现增量电子证照签发、下载和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完成存量电子证照的批量签发。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部门互认,大力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生产生活中的社会应用,让利企便民落到实处。
三、深化改革创新,打造营商环境最亮名片
7.政银合作更深入。进一步发挥不动产登记支持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将金融机构客户端应用和苏易登APP相关功能充分融合,持续优化抵押贷款业务流程,深化数据共享、提升协同效率,通过“一网申报、智能核验、协同审批”,打造“登记+金融”政银服务体系,实现从申请贷款到抵押登记全流程“不见面”、30分钟内办结。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基础,进一步深化资源规划领域的政银合作,依托金融机构科技力量,综合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建立阳光便民的“资源规划+金融”集成管理体系,服务保障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资产管理、确权登记和执法监管等各项业务高效开展,在乡村振兴、古城保护、住房租赁、用地保障等更多民生领域深化合作,共同打造全国政银创新服务新高地,让“苏州最舒心”更加深入人心,推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向纵深发展。
8.预告登记更高效。严格落实预告登记制度,依托“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系统、“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申报大厅、信息备案库、苏易登APP,积极向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延伸登记端口,率先实现预售商品房双预告登记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双预告登记流程,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办理预告登记的在转本登记时,不再重复收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同步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金融机构、购房人、交易部门和税务部门,预售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金融机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税务部门可以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数据分析、排查涉税风险。进一步发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的作用,积极探索存量房预告登记,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
9.电子档案更完善。根据《档案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电子签名法》修改为契机,结合“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践,制定不动产登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规范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归档、保存、移交、利用、共享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于不动产登记纸质材料,通过OCR(光学字符识别)和影像处理技术对扫描文档进行去污、裁剪、旋转、数据挂接等,形成标准化电子档案;对于不动产登记电子材料,通过CA认证技术自动识别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按类别智能归档,实现业务规范化、信息一体化、资源集约化、服务优质化。构建安全访问机制,做好档案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进一步推广电子档案在不动产登记、纳税申报和贷款审批等服务中的应用,着力提升电子档案管理水平。
10.线上执行更全面。深化“互联网+不动产查控”合作内涵,在已经实现线上司法查询和查解封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司法处置协助过户业务纳入不动产线上查控系统,实现不动产查控执行业务“全覆盖”。依托不动产登记数据中间平台,打造便捷高效的线上协助过户流程,即司法拍卖完成后,人民法院代为提交不动产裁定过户申请,并将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推送至中间平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回执;税务部门提取信息进行核税,并将结果反馈至中间平台,人民法院依据核税结果扣缴被执行人税款,通知购房人按时至税务部门缴税,税务部门将完税凭证推送至中间平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审核,公告作废不能收回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购房人可以通过苏易登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登记结果。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优化法治诚信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苏中法〔2020〕103号),会同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规范线上查控系统运行,严控保全范围、严禁超标的查封,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尽量减少对债务人权益的影响;同时,充分利用不动产线上查控系统,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反恐怖等专项工作长效机制,让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更加舒心、安心、暖心。
四、密切部门协作,凝聚组织领导最大合力
11.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既是服务民生的有效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牵头,会同法院、住建、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建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按时推进。
12.抓好工作落实。各地要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工作方法,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台账、跟踪指导、挂账销号,紧盯任务节点、倒排工作计划、抓紧推进落实。2020年8月底前,市本级(姑苏区)上线“互联网+预告登记”系统。9月底前,全市全面实行双预告登记;张家港、昆山制定基于不动产登记“一码+”的三维地籍建设方案,开展试点、形成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试点开展“登记+金融”全流程不见面30分钟办结。10月底前,全市上线苏易登APP线上转移登记模块,持续优化全业务全流程登记“不见面”。11月底前,全市建立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系统。12月底前,全市实现司法裁定协助过户线上“不见面”。
13.强化保障措施。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技术应用、系统改造、信息共享等方方面面,安全要求高、技术难度大、细节把控难,各部门要配强配优技术力量,组织开展技术路线研究,加强项目实施技术指导,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攻坚克难,认真做好系统推广前和过程中的后台技术支撑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做好人员调配和经费预算工作,切实保障“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数据整合、平台建设、网络维护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4.深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苏易登APP等媒介,依托“党建惠企”等专项行动,深入社区、企业,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企业群众养成“能线上、不窗口”的办事习惯,持续推进我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各项政务服务提速增效,做优做亮“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