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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押过户业务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8 10:52  来源:   字号:[ ]

(一)办理材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存量房买卖合同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6、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他项权证)

7、原抵押权人同意带押转移的证明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该业务实行交易、税务、登记一窗办理)

 

 

 

(四)收费标准:

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证书工本费10/本;抵押登记费: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证书工本费10/本,对部分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的情形予以减免收费

(五)办理机构、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方式

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苏州市姑苏区南环西路1230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0512-12345

 

(六)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规程》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