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乐所有的位于泗阳吾悦广场3幢1206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苏(2022)泗阳县不动产权第3310263号】,因权利人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