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张兰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泗洪县水岸城邦15幢3单元506室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权证号为:S082880、洪国用(2014)第522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兰兰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