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刘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泗洪县半岛花园4幢1单元2203室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权证号为:苏(2024)泗洪县不动产权第025617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星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