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NF20252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5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27-86302965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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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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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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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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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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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登记宅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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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登记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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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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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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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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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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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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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朱湖镇新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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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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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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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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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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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