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统一工作部署和《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草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林种 〔2022〕12 号)要求,结合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林草种苗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苏省种子条例》,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全区林草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保护购苗者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推动我区林草种苗市场和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查处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以网售种苗和种苗交易市场为重点,开展日常巡查,提高暗访排查频次,对投诉较多的重点商户进行跟踪督查。对投诉举报、市场检查、双随机抽查等途径获得的案件线索,要立即进行核查,核查后确属存在制假售假、未使用标签、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要按照《种子法》等相关规定立案查处。
(二)查处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投诉举报或上级移交的案件认真核实,有确凿证据表明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储存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等行为,予以查处。
(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从业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对作出承诺的生产经营者,予以办理许可证,确保生产经营者持证合法生产经营,同时加大对虚假承诺骗取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打击力度。针对目前一些大型种苗市场的经营者持证率较低的情况,要督促市场运营方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无证经营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三、开展方式
强化组织领导,由执法监督科、林业科及各中心所组成联合专项行动小组,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四、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安排部署,以及《2022年林草种苗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做好宣传培训。
(二)线索征集阶段(9月-10月)。公布宿城分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它举报方式,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违法行为线索,并报市局汇总。
(三)调查摸底阶段(9月-11月)。根据前期线索征集情况,组织人员开展违法线索核查,重点对各类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花卉苗木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加强监管指导,对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环节开展摸底调查。
(四)查处与公开阶段(9月-11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调查取证、认定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并做好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情移送制度,完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各县局、市局各分局专项行动期间的案件查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查处全市范围内的重大典型案件。
(五)工作总结阶段(12月15日前)。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材料,2022年12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林业中心汇总。
监督电话:0527-84380028
监督单位: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
联系人: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