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洪泽湖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洪泽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6个县(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洪泽湖涉及的县(区)名单
附件
洪泽湖涉及的县(区)名单
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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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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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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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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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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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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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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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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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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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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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