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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出台“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 推进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4-12-06  来源: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近日,泗洪县印发了《泗洪县“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划选址、规划建设管理等内容,实现全县乡村地区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

《规定》主要解决村庄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核发规划许可等问题,指导乡村地区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民建房、村庄配套服务设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建设。《规定》的出台,满足了泗洪县对乡村地区规划管理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更好地的推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通过探索制定适应不同发展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方法,提高乡村地区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