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保管不善,将苏(2019)宿迁市不动产权第00624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倩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