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茂兆、陈彩红保管不善,将宿房权证泗房字第20070105号房屋所有权证/宿房泗阳共字第007090号房屋共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茂兆、陈彩红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