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理震、陈帮荣因保管不善,将宿(开)国用(2013)第3111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理震、陈帮荣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