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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房权证开发字第F-319号房屋所有权证/宿国用(2009)第变-6909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唐元荣、高健保管不善,将宿房权证开发字第F-319号房屋所有权证/宿国用(2009)第变-6909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元荣、高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