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通州区(含高新区)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负责相关招标事宜。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情况:
1.预算金额:22万元
2.最高限价:2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需求:为更好地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满足自然资源管理新要求,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自然资源部改进原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方法,形成了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体系。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以突出耕地资源自然本底条件,准确分析、客观描述耕地资源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为目标,总体思路是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定位,紧扣耕地资源自然特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已有的基础数据,采取分类分级的思路,开展南通市通州区(含高新区)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工作(在编制全区成果的同时,高新区作为单独的区域,需单独出具成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服务期限:按年度更新调查要求完成成果编制上报。
5.项目类型: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须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投标人自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楼三楼会议室。
六、开启
1.时间:2025年4 月30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楼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活动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27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5996660039
2.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106289000
八、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4.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材料。
附件:通州区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