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合:大家好!
男:每年的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今天,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6.25全国“土地日”。今年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呼吁全社会珍惜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天向广大农民朋友们专题讲解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希望农民朋友们认真收听。
女:食为政首,谷为民命。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落
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尤其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更是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 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对粮食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系统性、长期性,时刻绷紧耕地保护这根弦,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利用优先序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男:下面,我们一起通过问答方式给大家讲解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
1.为什么将耕地保护作为基本国策?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耕地是土地资源的精华,是人类的衣食之源,是农业的基础,是农业生产最基本、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我国的耕地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少,我国耕地约为20.23亿亩,居世界第四位,但由于人口多,人均耕地约1.48亩,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处于世界中下水平。耕地资源分布不均,耕地资源总体水平差,耕地质量差,且退化严重,耕地后界资源匮乏,水土资源不平衡。因此,我们要用世界约7%的耕地养活世界近20%的人口,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必须保护好有限的耕地。所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就是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资源安全的大事,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2.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是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3.哪些耕地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4.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5.什么是农村建房行为“八不准”?
2020年7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护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制定《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文件规定,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6.国务院办公厅就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提出的“六个严禁”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为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六个严禁”耕地“非农化”行为: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7.为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关于耕地“五个不得”的要求是什么?
答: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五个不得”的要求:一是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二是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三是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四是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五是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8.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四个严禁”的要求是什么?
答: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四个严禁”的要求:一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三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四是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9.什么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要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10.破坏耕地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如何处罚?
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我县耕地开垦费现行标准为40元/平方米,则罚款标准为80元/平方米以上400元/平方米以下,一旦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将付出很大的违法代价。
12.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的规定,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我县实行违法用地有奖举报制度是什么?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2021年4月12日,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如东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如东县违法用地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鼓励全社会参与违法用地问题监督。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违法用地行为,如举报人举报的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对首个举报人给予奖励。
农民朋友们,今后若发现以下行为,都可以进行举报:一是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二是未经备案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猪舍、鸡舍等畜禽养殖项目的行为;三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种养殖项目农业用途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举报信息后,会立即对举报的线索开展核查,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将会通知举报人。欢迎农民朋友们进行违法用地举报,举报电话:0513-84513318。0513-84513318。0513-84513318。
农民朋友们!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不论人的食物构成如何变化、进化,始终离不开粮食,而粮食离不开耕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这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永续发展的生命线。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捍卫自己饭碗的耕地红线守卫者。农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抵制身边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共同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