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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掘港镇南公路5号307室、308室)
发布时间:2025-04-21 10:56  来源: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根据耿从军申请,坐落于掘港镇南公路5号307室、308室的不动产已被拆迁征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团0120000119

耿从军

房屋所有权

 

掘港镇南公路5号307室、308室

 

 

 如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