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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如东县掘港镇农贸中巷4号1幢101室、102室)
发布时间:2025-04-16 15:52  来源: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六十 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如东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513-6850509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杨泰、谭淑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如东县掘港镇农贸中巷4号1幢101室、102室

0256,东国用(2012)SL100314号;南0741,东国用(2012)SL100315

杨苏杭

 

登记机构:如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