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优先、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的工作要求,全面厘清耕地资源基础,扎实摸排耕地恢复潜力,综合确定主要规划目标,合理优化耕地空间布局,编制启东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
二、服务内容
通过规划背景与形势研判,全力构建耕地保护新格局,创新耕地保护价值空间与引导,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拓展新增耕地空间,引导耕地优化布局,稳步推进提质工程,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田生态,推动实施重大工程,完善规划机制,强化实施保障。
1.前期工作
包括制定工作方案、人员培训、基础资料收集及内业整理。
2.现状分析
依据最新变更调查成果、“三区三线”、高标准农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等资料,全面分析耕地保护破碎程度、潜在耕地流出风险以及当前耕地保护措施等内容,评价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的执行情况,总结耕地保护的成效与存在问题。
3.潜力分析及目标任务制定
通过潜力摸底、恢复资源评价,结合城镇开发边界、重点建设项目等内容,充分分析拟占用耕地、补充耕地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研究提出规划期间耕地保护的总体目标、补充耕地指标以及重点任务,并结合实际分解相关指标至乡镇(街道)。
4.优化耕地空间布局
与相关部门、涉及乡镇对接,统筹自然资源禀赋以及各类补充耕地潜力,构建耕地保护格局,分类提出耕地、园地、林地以及水产养殖等不同种植片区以及正负面清单,明确补充耕地以及耕地集中连片区域。
5.谋划重大工程项目
与相关部门、涉及乡镇对接,分析实施潜力,确定重点项目。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联合实施机制,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推进集中连片耕地片区内的零散非耕地的退出形成补充耕地指标,推进多田套合,进一步促进小田变大田、农田布局更集中、空间更集聚。
6.方案编制
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7.上报审查
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并在规划批准后报省厅备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8.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全部成果。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四、服务范围
启东市全域。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项目主要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表、规划说明、数据库、相关附件等,均需满足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
1.《启东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文本
与规划内容保持一致,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应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述规划强制性内容。
2.图纸
土地利用现状图、现状耕地分布图、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高标准农田分布图、耕地资源潜力分布局、总体格局图、补充耕地规划图、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图等。
3.附表
指标分解表、耕地重点保护区域表、耕地保护重大工程安排表、农业生产空间布局调整潜力表等。
4.数据库
图形和属性数据均采用Personal Geodatabase数据库文件格式,具体数据库标准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技术标准为准。
5.相关附件
方案编制过程中的调研材料、征求意见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统一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形式、内容、格式、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质量严格把关。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论证和取得启东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完成启东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23日17:00前,送或寄(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收件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提交的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并取得启东市人民政府批复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启东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市场询价表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