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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 规划成果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30 11:03  来源: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为进一步优化南通市海门区镇村空间布局,明确村庄分类,支持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我局组织开展《南通市海门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编制工作,经前期调研,并征询镇村两级以及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已形成的草案成果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30日。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通市海门区行政管辖区范围,总面积1372.12平方千米,其中陆域1120.56平方千米(含长江水面面积75.78平方千米),海域251.56平方千米。规划对象为南通市海门区现状城镇建成区范围及国营农场管辖范围以外的自然村,涉及3个街道,9个镇,228个行政村(社区),共包括1999个自然村

二、村庄分类

根据《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要求,本次将1999个自然村规划确定为五类村庄,即: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一般村庄等五种类型。

“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建的农村居民点、新型农村社区,以及未来采取“人走地留”等方式进行存量用地盘活的村庄,应根据村庄建设特点,纳入集聚提升类或特色保护类村庄。有需求的地方,可进一步细化为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规划新建类等类型村庄,并制定相应的差别化规划引导措施。

“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以及具有生态、产业、社会等特色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城郊融合类村庄”: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确需保留的村庄,应当纳入城郊融合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为规避自然灾害风险需避灾避险的村庄,因生态保护红线内或居住地生态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需搬迁撤并的村庄,因市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建设影响需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需搬迁撤并的“空心村”等。要严格控制搬迁撤并类村庄范围,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慎重开展村庄撤并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其他一般村庄”: 是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

三、镇村规划布局方案

本轮规划共涉及1999个自然村,规划形成集聚提升类村庄899个,特色保护类村庄75个,城郊融合类村庄8个。搬迁撤并类村庄281个,其他一般村庄736个。

四、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您可将意见通过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mczk@126.com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海门区长江南路398号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联系电话:0513-68908159。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们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C:\fakepath\附件《南通市海门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成果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