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坐落于规划黄海路北,鸥江路西侧。项目建设用地7976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16417.15平方米,容积率1.55,建筑密度35.87%,绿地率5.9%,本次拟建建筑面积为99828.33平方米,其余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总平面图。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1、公示时间10天。(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0日)
2、公示地点:
①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nthm/gtzx/ghgs/jsxmpqgs/;
②项目实施现场。
3、公示意见: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反馈方式:
①咨询电话:0513-81288251、0513-81288241 (行政审批局)
②邮寄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202室。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前公示.pdf
总图.pdf

公示牌底稿

公示牌近照

公示牌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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