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第09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行政审批局二楼不动产登记1204办公室
联系方式:68802106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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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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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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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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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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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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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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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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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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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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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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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街道大千商贸城32幢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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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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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