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第09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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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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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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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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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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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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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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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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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2023)海门区不动产权第0026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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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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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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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街道富江一品花园34幢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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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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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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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2023)海门区不动产证明第0019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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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嘉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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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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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街道富江一品花园34幢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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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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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