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海永镇绿岛.江湾城小区1幢1908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单号:20134001825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作废,不再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苏省绿岛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