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单作废公告
编号:(2025)第08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单,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单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苏(2023)海门区不动产权证明单第0012377号、苏(2023)海门区不动产权证明单第0012378号
|
南通海门锦腾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
海门街道春江明月苑地下车位329、330号
|
司法裁定
|
公告单位: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