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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常乐镇常中村八组沈美琴
发布时间:2025-04-15 09:15  来源: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本人 保管不善 ,将坐落于 常乐镇常中村八组 的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海政房字第12100807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美琴(钱正辉已故)

2025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