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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海门镇北京东路南、长江路西海门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4-14 14:59  来源: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将坐落于海门镇北京东路南、长江路西的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海国用(2010)第0710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不再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海门市公安局

202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