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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原刘浩乡头甲村新民组顾洪卫
发布时间:2025-04-14 10:51  来源: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原刘浩乡头甲村新民组 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海政房字第28021413号遗失,根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顾洪卫

202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