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第08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海政房字第11250714号
徐仁
房屋所有权
常乐镇锦程村二十三组(原麒麟镇永东村七组)
拆除
公告单位: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