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优山美地名邸12幢1002室)

发布时间:2025-10-11 14:58 来源: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跃兵

被继承人:张月香 

申请人李跃兵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1011日向南通市开发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张月香202596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优山美地名邸12幢1002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南通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1281号 

三、被继承人共有继承人3名,分别是:李跃兵、李舒婷、马瑞琴 

根据不动产继承协议书明确:上述不动产权由李跃兵继承。除申请人李跃兵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一楼)。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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