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申请人:丁连建
被继承人:顾秀龙
申请人丁连建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年4月21日向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顾秀龙于2024年11月23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山芝庄新苑13幢201室、B102室。
三、被继承人共有继承人3名,分别是:丁莲芳、丁连建、丁连美,上述不动产权由丁连建继承。除申请人丁连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川区人民中路138号房产交易大厦二楼受理科),联系电话:0513-85519266。
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