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原永阳镇人民政府)取得位于永阳街道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为:
1.划拨决定书号3201242016HB0029,划拨面积为609.2平方米。
2.划拨决定书号3201242016HB0030,划拨面积为118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收回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计收回土地面积为727.2平方米。
特此公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