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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5:39  来源: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字号:[ ]

  2017年1月,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取得溧水区两宗土地,一宗面积为1.084657公顷,划拨决定书编号3201242017HB0010,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一宗面积为3.280195公顷,划拨决定书编号201242017HB0009,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收回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4.364852公顷。 

  特此公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5年2月28日